律师解答: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所有人员,包括农民工。已经按国家规定领取基本养老保险待遇的人员,不再转移基本养老保险关系。
【法律依据】:
《城镇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暂行办法》第十一条各地已制定的跨省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相关与本办法规定不符的,以本办法规定为准。在省、自治区、直辖市内的基本养老保险关系转移接续办法,由各省级参照本办法制定,并报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