甲方:(以下简称“甲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乙方:(以下简称“乙方”)
地址:
法定代表人: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有关法律法规及深圳市的相关规定,甲、乙双方本着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原则,就合作开发位于深圳市--区--路的“----”项目事宜,经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以供双方共同遵照执行。
一、项目概况:
1、本协议中由甲、乙方双方合作开发的项目位于:深圳市--区--路,项目暂定名为:----(以下称“本项目”),项目用地面积为:3723.46平方米,签约时土地用途为:工业住宅混合用地(本项目合作开发过程中进行土地用途的变更),宗地号为:---------号,签约时使用权人为: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以上详见宗地图、土地使用证及房产证);
2、本项目是通过对位于--区--路的--------号地块(以下称“本项目所在地块”)合作开发,建成一个大型商、住两用楼,并在销售获利后双方按比例分配收益,实现甲乙双方互惠共赢;
3、本项目计划开发总建筑面积------平方米,其中地上------层(包括住宅面积------平方米、商用面积------平方米),地下---层(面积---平方米),上述面积若因规划审批等原因导致变动,应以规划审批的实际面积为准;
二、合作模式:
1、本项目计划投资总额------万元,全部由乙方出资,甲方不再投入资金;
2、在本项目中,甲方负责办理项目前期的土地出让、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在此基础上乙方一次性期向甲方支付人民币------万元整,作为甲方开展上述工作的前期费用;
3、甲乙双方共同成立项目公司负责管理本项目的建设与销售。项目公司的设立方式、公司名称、股权比例、公司章程、人员配备、财务制度及运作机制等,本协议中有约定的,依据该约定;本协议中未约定的,由双方另行协商一致后确定。
三、项目实施:
1、甲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乙方提供本项目所在地块的权属证明及宗地图;
2、乙方须在本协议签订后五日内向甲方支付本协议中第二条第2款的资金,以确保项目前期工作的正常进行;
3、甲方在收到上述第三条第二款的资金后,应与本项目所在地块所有权人(即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洽谈协商,以取得深圳市a股份有限公司百分之百股权的形式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的地块;
4、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负责办理土地用途变更、图纸设计、规划审批、施工许可、拆迁赔偿等相关手续,乙方应予以协助;
5、在甲方实际控制本项目所在地块后,乙方负责出资人民币------万元成立项目公司,并保证设立后的项目公司的企业类型、经营范围等符合动作本项目。项目公司设立后,由乙公司暂时取得项目公司100%的股权;乙方负责办理该项目公司的全部设立手续,设立该项目公司的费用由乙方承担;
6、甲方以其拥有的深圳市a有限公司100%的股权向项目公司出资(以下如没有特别说明,所称项目公司均指甲方出资后的项目公司),甲方出资后,甲方拥有项目公司49%的股权,乙方拥有项目公司51%的股权;
7、甲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由乙方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指派---担任项目公司的---;
8、甲乙方双方共同协商确定公司章程的内容;
9、对上述第三条第6、7、8、9项的事项,甲乙双方应共同办理相应的变更登记手续,为此所支付的全部费用由乙方承担;
10、项目公司的财务制度由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后确定;若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会计的,则另一方指派的人员担任出纳;
11、本项目工程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其甲乙双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未经对方同意,本协议的任何一方(含关联公司)均不得参加本项目工程的投标和设计、施工;
12、本项目工程的监理单位的选择,应通过招标或甲乙双方协商一致的方式确定;
13、项目公司在经营管理本项目过程中的其它事项,由甲乙双方或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协商后,以股东会决议、董事会决议等方式做出决定,但不得违反本协议中(包括本协议的补充协议)已经确定的内容,否则责任方应认定为违约。
四、收益分配:
1、本项目完成后,甲乙按双方各自所持有的项目公司的股份比例分配收益(即按49:51的比例分配收益:甲方获得全部收益的49%,乙方获得全部收益的51%);
2、若本项目中的房产建成后,销售取现暂时困难,也可由双方协商同意后按上述第四条第一款的比例分配房屋作为收益,双方应对各自分得的房屋分别办理《商品房预售许可证》,各自销售其分得的房屋。
五、其它约定:
1、本协议签订生效后,未经乙方许可,甲方不得就上述地块的转让、改造、合作、租赁等与任何第三方签订合同或协议,不得设置第三者权益;
2、在本项目报批报建手续完成并符合开工条件后,本项目的设计方案必须甲、乙双方协商同意后,方可以进行开工;
3、如果乙方中途出现资金不足或力开发,如需要将项目转让,乙方所发生的债权与甲方无关,转让时必须经甲方同意及确认,但本合同条款不变。若因上述原因导致工程停工一年时间,甲方有权终止合同,没收所建物业,并有权与任何第三者另行签订合作开发合同。
六、违约责任:
1、甲方违反本协议的有关规定,将开发地块自行开发或与第三者进行转让、改造、合作租赁事宜签订任何合同或协议,或者设置任何第三者权益,或甲方在合理的时间内未能及时取得合作开发土地的报批报建手续,乙方有权终止本协议,并要求甲方赔偿相应经济损失;
2、若乙方在本协议约定的期限内无法全部履行出资义务(包括乙方应向甲方支付的前期费用及乙方在项目公司设立时及设立后的投资),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未出资金额10%的违约金并同时赔偿甲方的实际损失;同时,甲方有权终止与乙方的合作,乙方不得依据任何理由追究甲方的经济和法律责任;
3、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协议中的其它义务或履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在本协议终止前,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4、任何一方若因不可抗力(如战争、自然灾害等)导致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本协议中相应条款的,均不用向另一方承担违约责任,但应采取一切必要的补救措施以减少损失;
5、因甲乙双方指派的人员(包括但不限于双方指派的法定代表人、双方指派的参加股东会的人员,董事会成员、监事、财务人员,还包括原在一方工作或由一方招聘,后经指派或自行到项目公司工作的其它工作人员)的行为所导致的对本协议中任何条款的违反,均视为指派该人员的一方的责任。
七、争议的解决:
1、本协议签订、履行、解除及争议的'解决均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法规;
2、因履行本协议发生争议,甲乙方双方应协商解决,协商不成的,可向本项目所在地的人民起诉。
八、协议生效、修改及终止:
1、本协议一式四份,甲乙双方各执两份,经双方签字盖章后生效;
2、本协议未尽事宜,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另行签订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效力;对补充协议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3、经双方共同协商一致,可修改本协议中的部分条款;凡对本协议中的任何条款进行修改,应签订书面协议;对修改后的协议条款的违反,视为对本协议的违反;
4、本协议中的所有条款全部履行完毕后本协议即自动终止。
甲方: 乙方:
授权代表人: 授权代表人:
签约日期:
签约地点:
甲方:
乙方: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有关法律的规定,甲乙双方在合法、公平、自愿、诚实信用、互惠互利的基础上,为了实现将电动机定子铁芯从原有冲片工艺改造成卷叠工艺,达到节约材料、降低成本的目的,经双方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共识和协议条款,供双方共同遵守,协议条款如下:
一.甲、乙双方同意开展“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项目”的实验合作。
二.甲方同意承担开展“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项目”实验所需的卷绕样机(专机)。实验装置的所有材料及制造费用、资料打印费及检测费。
三.乙方同意承担项目实验和生产过程中的技术攻关,实验设计,实验装置和卷绕专机的设计,并组织制造及进行可行性实验,论证和检测。
四.甲、乙双方同意项目试验分三个阶段进行如下:
第一阶段为卷绕实验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检验电动机定子铁芯卷绕工艺的可行性。
第二阶段为样机(卷绕专机)开发阶段:本阶段的目标是在第一阶段成功的基础上,将卷绕工艺转化为能为生产提供服务的卷绕专机。
第三阶段为项目建设阶段:基于一、二两个阶段的顺利实现,电动机定子铁芯的卷绕技术已经能够为定子铁芯的批量生产提供服务,以共同获利为目标,双方开展长期的项目合作(围绕电动机定子铁芯的卷绕生产进行合作),并同时开展系列产品的卷绕技术研究。
三个阶段合作的内容、甲乙双方的职责及有关开展项目合作的分工明确如下:
第一阶段:实验阶段:
甲方职责:根据乙方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进行评审:按乙方要求,提供实验用带料(卷绕铁芯带料)及乙方项目实验装置的制造费用;提供实验样品的型号及图样,完成铁芯样品的装机及相关性能检测,并向乙方提交装机检测报告,作为乙方可行性论证的依据。
乙方职责:提供一份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供甲方作为可行性评估;负责实验和实验装置的设计与制造,并向甲方提供实验装置制造的成本预算,提供成本明细供双方评估确认;组织开展卷绕实验,提交装机检测用的铁芯样品和装机检测的可行性论证报告。
进度安排:协议双方签字后,乙方提供关于项目实验的可行性报告给甲方,经双方评审确认可行协议正式生效后,甲方向乙方提供实验用带料,乙方在一个月内完成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样品供甲方做装机测试。
第二阶段:卷绕专机的试制
乙方负责样机的设计、组织样机的制造,在样机设计开始前提供样机的性能参数供双方共同讨论确定,在调试结束后与甲方共同完成样机的验收。
进度安排:在乙方第一阶段提供实验成功的可行性论证报告后,双方进行协商、评估、确认可行后,合作转入第二阶段;乙方2个月内完成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机(专机)图样设计,图样设计完成后,甲方给制造厂方预付样机制造总价的30%,第二阶段协议开始生效。
协议生效后,预计样机制造时间1个月,样机制造完成经调试合格验收后,交付到甲方场地,厂方开具给甲方,甲方付给厂方65%,余款5%做为质量保证金,一年内付清。
第三阶段:项目建设阶段
本阶段主要是对已经完成的卷绕技术开始实施正式规模生产、开发系列化电动机定子铁芯卷绕技术等合作,并以股份制形式全面开展规模生产。具体协议商定如下:
甲方职责及权利:负责安排实施规模生产所需的厂房、设备、资金、员工等,所投资的土地、厂房、设备等固定资产所有权归属甲方,所占股份92%。
乙方职责及权利;以技术为有价入股,所占股份8%;提供电动机定子铁芯卷叠项目的全套技术,并对生产过程的技术质量问题进行全程跟踪,对员工操作技术进行培训(培训费列入生产费用由甲方支付)等;
五.从第二阶段开始的各阶段,甲方拥有与乙方合作的权利,只有在甲方明确表示放弃与乙方合作后,乙方才有权选择与第三方进行本项目的合作。
六.实施项目规模生产后,产生的纯利润,按甲.乙双方所占股份比例分配。
七.本项目合作期间,甲方对项目拥有完全使用权;在产学研项目申报时甲方为申报单位,乙方提供申报时所需的相关技术材料。
八.甲、乙双方共同遵守诚信承诺,若任何一方违反项目合作协议,私自与第三方开展本项目合作,另一方有权向对方索赔本项目开始以来因对方违约所造成损失的双倍偿还。
九.本协议一式两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协议未尽事项,甲、乙双方协商解决,
甲方:(盖章)
乙方:
甲方代表:
签订日期: 年 月 日
签订日期:
年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履行地及结算。
4.1.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________。
第五条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5.1.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乙方解决。
5.2.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账户。
第六条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6.1.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6.2.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
第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划入乙方银行账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________%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账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账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11.1.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________%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本协议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自双方签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乙方:
电话:电话:
日期: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为使乙方能够通过__________________短信货运调度平台向乙方的司机提供货运信息服务,甲乙双方达成如下合作协议。
一、合作项目内容:
甲方为乙方开放____________短信平台。负责编制“____________短信货运调度系统”软件,并负责后期的功能升级及软件维护。
乙方利用____动短信货运调度系统向乙方的____________用户提供信息应用服务。
二、甲方权利义务: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保证发送信息的真实性、合法性,一旦发现乙方向用户发送虚假、非法信息,甲方有权单方面取消合作,并不予结算短信收入;如发送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信息,乙方则承担法律后果。
甲方有权要求乙方实时向甲方传递经过落实注册的司机资料。
甲方保证系统软件的正常运转及日常维护。
甲方提供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电话作为客户投诉、咨询的呼叫中心。
三、乙方权利义务:
乙方根据当月系统电脑统计的发信成功量获取相应的信息费(收入3.3%的税收由乙方承担)收入分配如下:____________(结算日期为次月______日)
成功发信量(单位:条)信息费备注
五万以下(包括五万)______元/条
五万至十万之间(包括十万)______元/条
十万至十五万之间(包括十五万)_____元/条
十五万至二十万之间(包括二十万)______元/条
二十万至二十五万之间(包括二十五万)_____元/条
二十五万以上_____元/条
乙方须对司机手机号码进行鉴权,保证手机号码是承担货物运输司机的手机号码,并严格按照“代理商管理平台”中的注册入网步骤对司机的手机进行注册。
本着用户自愿的原则,乙方在向用户提供服务时,必须事先征得用户的同意,保证用户在接受其所提供的各项服务之前,充分熟知该服务的。
价格、内容及提供的方式等。(资费:成功接收一条货运信息收费_______元或包月______元/月)
由乙方经办注册入网的用户,如出现退网事件,需上报省专管员由公司统一办理;如出现用户投诉引起信息费退赔事件,需由发信单位承担(从结算款中扣除)。
四、保密条款:
甲、乙双方有责任对通过该业务获得的所有用户资料及计费予以保密。
甲、乙双方对本次合作及本协议的具体内容负有保密责任。未经一方事先书面同意,另一方不得将双方的合作协议在具体内容及其相关内容披露给任何第三方。
五、违约责任:
若因一方违约造成对方经济损失,则违约方应赔偿非违约方的损失。
若因国家或中国____________公司变动以及不可抗力造成协议无法履约则不视为违约。
六、争议解决:
本协议的订立、执行和解释及争议的解决均应适用中国法律。
七、其他: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代表签字或加盖公章之日起生效,有效期一年,合同有效期结束后,可友好协商续签协议。本协议未尽事宜由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后,以书面形式加以补充。
本协议一式二份,双方各执一份,本协议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日期: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邮码:____________电话: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职务:____________
甲、乙双方在平等、互利、自愿原则上,经协商签订本合同,共同信守。
第一条甲方负责技术交流和谈判,签订有关技术协议和技术附属文件。
第二条乙方义务。
乙方负责对外联络和商务谈判以及签订合同协议,必要时组织出国验货或培训。
第三条甲方义务。
甲方负责在对外合同正式生效前办妥下列批准文件:
1.项目可行性报告的批复;
2.订货卡片或设备分交表;
3.国家列入技改项目计划的批件及海关批准的减免税表;
4.凡需办理统一归口审批项目的归口部门批件;
5.凡需办理许可证项目的进口许可证。
因上述批件不能及时办妥而延误合同生效或履行的责任由甲方承担。
第四条履行地及结算。
4.1.乙方受甲方委托办理进口货物的境外运输、保险及报关、国内联运等手续,其费用由甲方承担。乙方或乙方委托的'外运公司凭结算单与甲方结算。
4.2.甲方应按乙方或乙方委托的机构的通知按时提取货物,避免延误提货而造成经济损失,联运到货地点为________。
第五条合同所需外汇额度。
5.1.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乙方解决。
5.2.合同所需外汇额度总额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并于对外合同签订前划拨至乙方账户。
第六条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
6.1.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乙方协助甲方向工商银行贷款解决,贷款协议由甲方直接与工商银行签订,甲方自行负担利息和还款义务。
6.2.合同所需配套人民币的________%由甲方自筹。
第七条甲方应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前30天经甲方银行向乙方出具合同用汇所需配套人民币保函。
第
在对外商务合同签订后,甲方需在合同规定的开证日期前5天内,将与合同货物到岸总价额等值的配套人民币划入乙方银行账户做为开证保证金,待实际付款发生后,乙方须将该笔款项目自存入时起到付款时止所得利息拨还甲方。
第九条乙方在对外承付款后,即按合同到岸价格向甲方托收________%的手续费及4%的银行费用。
第十条到岸纳税
有关购买对外合同货物应缴纳的海关关税、工商统一税及其他税款,均由甲方承担。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货物到岸后需及时报关,并在报关后7日内纳税。逾期将处以罚款直至没收货物。乙方须及时通知甲方合同货物预计到岸日期以及应纳税款总额。甲方须按乙方通知在货物到岸前5天
内将应纳税款汇入乙方账户,或由甲方按港口外运催交税款数额及期限,直接汇入外运公司账户,否则甲方将承担由于不能及时纳税造成的滞纳金罚款及不能及时提货造成的其他一切责任和损失。
第十一条垫款处理
11.1.由于甲方预付货、税款不足,而甲方又正式书面请求乙方代垫款时,甲方须对乙方支付月息________%的垫款利息,乙方对超过垫付款规定期2个月而尚未还清的垫款金额,加收日息1‰的罚金。
11.2.乙方也可考虑以项目合作经营方式代垫资金,具体条件另议。
第十二条结算
本委托合同第规定的合同货物配套人民币及第十条规定的人民币税款按照多退少补原则由乙方在对外支付货款和代甲方纳税后按实际数与甲方结算。
第十三条价格变更
在对外签约后,如发生下述情况,乙方应及时预测并通知甲方,如果甲方未能按乙方通知及时补办有关手续,则乙方对产生的后果不承担责任。
1.合同采用非美元货币时,因美元贬值而使外汇额度不足。
2.因合同进度变化,年度用汇指标不能在本年内使用而必须退回原批准部门,并结转至下一年度。
3.由于人民币值下降,而使货物到岸价及税款相应增加。
第十四条合同的修改或终止
本合同签订后,如一方要求修改或终止合同,必须以书面提出,经甲乙双方同意后另行商签有关文件或合同,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终止合同方应承担对方的经济损失。
第十五条不可抗力事件
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履行时,应由不能履行合同一方提出公证部门证明文件,可免予承担经济责任。
第十六条仲裁
16.1.双方应本着友好合作精神,共同实施进口项目计划。如在执行合同中双方发生分歧,应通过友好协商的方式解决。协商不成,提交________国仲裁委员会依该委仲裁规则进行仲裁,仲裁裁决为终局裁决。
16.2.仲裁费用由败诉方承担。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电梯文化项目合作协议书
甲方:
乙方:
鉴于:
以“有利于城市的精神文明建设,深度开发物业资源”的基本宗旨,乙方欲在甲方所管理物业之公共区域安装“电梯文化镜框”发布实用信息及公益画面,改变物业公共区域单调的氛围,创造更良好的环境,为全体业主提供全方位的物业管理服务。
甲、乙双方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基础上经友好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协议:
该项目具体合作事宜如下:
第一章 合作内容及实施细则
一、合作内容
1、甲方为乙方提供该物业的电梯轿厢,供乙方安装作为广告宣传渠道的“电梯文化镜框”,乙方通过该电梯文化镜框发布本合同约定的商业广告及其他各类信息;作为回报,乙方支付给甲方相应的租金费用。
2、甲乙双方在此确认,双方将在遵守法律、法规的前提下,按照本合同的约定,在创造可靠的商业利润的原则下,为双方的共同利益进行紧密合作,从而获得可持续的商业利益。
3、甲方负责统筹规划,协调乙方安装工作以实现如期投入使用;
4、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具体实施,承担前期投入成本及日常运作所需费用;
5、乙方负责镜框项目的自主经营,自负盈亏,项目经营的商业风险与甲方无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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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实施细则:
1、甲方审核乙方提供的安装“电梯文化镜框”的技术说明文件后,根据安装区域情况保证该区域满足技术文件要的安装条件,以实现顺利安装;
2、甲方为乙方提供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所需的必要保障,如人员安排,场地处理,设施配合等;
3、甲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保洁等日常维护工作;任何与镜框或镜框内画面有关的意外情况发生及时通知乙方;
4、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制作、安装、维护、更新以及该“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甑选、制作、更换、调整;
第二章 安装位置及块数
1、合作物业区域
1. 楼盘名称: 楼盘地址:
2. 社区规模: 期 幢 部电梯
2、安装位置及块数:需安装 部电梯,每部电梯需安装 面,共计 面
第三章 价款及支付方式
为实施该镜框项目,不增加业主及物业负担,由乙方根据电梯位的数量、面积和甲方的实际投入量等支付相应的费用。
1、付款金额:
每部电梯支付费用,计人民币 元/部/年(大写 元整);
合同总价: 元 (大写 元整);
2、支付方式及日期:
1) 该款按每季度支付一次,正式计费周期: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 付费后二日内甲方应开具与乙方已支付金额相同的税务交付乙方;
2) 详细支付时间:
第一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二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三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第四次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金额: 元
…
3) 本条约定的费用,包含了甲乙双方合作期间乙方应支付给甲方的所有费用。
4)实际支付费用按照乙方可用板位数计算。如由于甲方原因导致免费筹备期过后仍然无法安装则费用后延;如因甲方及甲方物业内业主住户原因导致电梯内的镜框不能正常使用,如锁梯、装修临时安装护板或其他物品遮盖乙方镜框内容等,则此部分费用乙方有权扣除。
3、安装无护板电梯准备期限最长不超过不记费安装准备期;
1)若超过准备期仍未安装“电梯文化镜框”,且是由于乙方原因造成的,则合作租赁期限自安装准备期结束之第二日起开始计算,乙方开始向甲方支付费用;
2)若乙方超过准备期仍未能安装“电梯文化镜框”, 且是由于甲方原因造成的,则租赁期限相应顺延,乙方支付甲方费用的期限顺延。同时,每逾期安装一日,甲方向乙方支付合同金额千分之五的违约金.
3)本合同签订时电梯保护板尚未拆除,且甲方无法确定拆除期限,甲方应在电梯护板拆除后立即通知乙方安装(注:拆除护板的电梯数占该物业总电梯量的50%以上);乙方需出具 “电梯文化镜框”安装协作单并由甲方签收;合同期限自动顺延,计费日期为具体安装日,以补充合同体现具体的合同期限和付费日期。
第四章 甲方权利义
1. 甲方权利
1) 甲方有权对乙方的安装过程进行监督,如发现乙方违反安装规定有可能影响物业设施安全的,甲方有权要求乙方立即停止安装并限期改正;乙方应在合理期限内予以改正。
2) 为维持“电梯文化镜框”的美观和美化物业内环境,甲方有权对乙方提出合理化建议;该建议一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可要求乙方立即实施;
3) 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春节、五一、国庆的公益画面;甲方也可自行设计该公益画面,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制作并发布;(该发布内容的批准文件及相关手续原则上由甲方自行办理,也可委托乙方协助办理;)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幢楼一幅;
4) 若确有需要,甲乙双方可协商发布其它节假日类似的公益画面,但需要给乙方预留充分的准备时间, 经乙方同意后由乙方统筹安排;该公益画面数量不超过每幢楼一幅;
2.甲方的义务
1) 甲方应协助乙方做好安装前的协调、准备工作,确保安装的顺利进行;
2) 甲方尊重乙方的付出及收益,不干涉乙方的正常经营,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3) 甲方在未书面通知并征得乙方同意之前,不得以任何藉口擅自拆除或毁坏电梯内“电梯文化镜框”,或擅自更换镜框内画面;由此造成乙方损失的,甲方应负相应责任;
4) 为保证“电梯文化镜框”正常广告信息的发布,在本协议履行期内,未经双方协商一致,甲方不得改变“电梯文化镜框”的安装位置。
5) 甲方需及时、如实向乙方反馈业主对“电梯文化镜框”以及内画面的意见和建议,协助乙方改进工作;
6) 在合作期间,甲方应对“电梯文化镜框”的防盗安全和保洁负监管责任,一年之内(自安装完毕开始计算)“电梯文化镜框”丢失或严重损坏超过该物业安装总数的10%的,甲方应承担相应责任;如该“电梯文化镜框”因第三方原因造成损坏、丢失的,甲方应协助乙方向第三方进行追偿;
7) 日常使用造成的损耗风险由乙方承担,但甲方有责任尽快通知乙方由乙方重新安装或维修。
第五章 乙方权利义务
1. 乙方权利
1) 在本合同规定的合作期限间,该镜框项目由乙方独家运作,甲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在电梯轿厢内与第三方进行平面媒体和视频媒体的合作;
2) 乙方有权要求甲方为安装“电梯文化镜框”提供协助;
3) 为达到镜框项目的合作目的,乙方有权派员定期或不定期进入物业进行信息画面、“电梯文化镜框”的更换、维护、实景拍照存档等。
2. 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1) 乙方负责制作“电梯文化镜框”,保证其外观漂亮、典雅,能确实起到美化和装饰的作用;
2) 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安装的安全性和合理性,若因安装不当而造成对人员或物业设施的危害,由乙方承担相关责任;
3) 乙方负责“电梯文化镜框”的日常维护,根据甲方的通知及时、妥善处理意外损坏等情况;乙方负责办理与该“电梯文化镜框”及其发布内容有关的法定审批手续;乙方保证“电梯文化镜框”内发布内容的合法性(不违反国家相关法规);
4) 对甲方提出的节假日公益画面发布要求,在条件许可的情况下乙方应当满足;
5) 乙方人员在物业内进行任何活动前需主动向甲方表明身份,并说明目的。
第六章 租用期限
1、本合作期限为 年整,其中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为免费准备期;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1) 本合作期限一经开始,除非双方一致认可不得终止、中断;
2) 本合作期限届满前三个月,甲方需就是否继续合作等事项书面通知乙方,无书面通知则默认为愿意与乙方继续合作,本合作期限自动延续 年,合作方式以及租金支付条件金额不变;
3) 若有第三方就本协议项下的项目或甲方管理的其他项目提出类似合作方案或条件,甲方负有如实告之乙方的义务,在同等条件下,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第七章 特别约定
1、 所有权
1)“电梯文化镜框”所有权为乙方所有;
2)“电梯文化镜框”内信息画面的著作权/版权/所有权为乙方所有;(甲方自行设计的画面除外)
2、甲方保证其签署本协议已经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取得了业主大会、相关业主的同意,并且承诺,若因未取得业主大会以及相关业主同意而导致合同无效或有其他效力瑕疵的,则甲方应赔偿因此给乙方造成的全部损失。
3、协议期满后,甲方若在同一物业内继续开发类似媒体,乙方享有优先签约权。
4、甲乙双方在此约定,协议有效期内,乙方享有该物业内“电梯文化镜框”的独家安装、经营权,未经乙方书面同意,甲方不得在该物业内任何位置安装其他相同或类似的平面广告媒体,甲方自身的宣传及公告信息内容除外。
5、本协议构成甲方和乙方就有关本协议所涉事项的全部协议,并且取代有关本协议所载事项先前的所有口头协议及书面协议。
6、一方因签订、履行本协议而知悉的另一方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协议正本、所有附件以及与对方相互往来的函件、传真、电话等内容)都应被视为对方的商业秘密;未经对方书面同意,任何一方均不得向其他第三方披露。
第八章 违约责任
1、本协议生效后,协议双方应自觉适当履行协议,除本协议另有约定外,协议中任何一方违约,应按其违约行为给对方带来的直接或间接损失承担违约责任。
2、协议期内,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第七章第4条或擅自单方终止本协议的履行,违约一方应每日按本协议租金总额的万分之五向另一方支付违约金,并应同时赔偿另一方因此所受的其他损失。
3、一方违约时,非违约方有权发出书面通知要求其纠正违约行为,继续履行协议,自书面通知发出后10日内违约一方仍没有纠正其违约行为的,前述违约金自该书面通知发出后第11日正式开始计算。
第九章 不可抗力
1、若遇不可抗力事件致使本协议无法继续履行,遭遇不可抗力事件一方应立即通知对
方并于15日内向对方出具有效证明。不可抗力是指不能预见、不能避免且不能克服的客观情况。
2、因不可抗力导致无法继续履行合同义务的,不属于违约行为。但主张不可抗力一方应尽其最大努力减少不可抗力的影响。
第十章 协议补充、变更、终止及解除
1、本协议签订之后,就本协议未尽事宜,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另行签署补充协议,补充协议与本协议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未经双方一致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单方面主张变更、终止或解除本协议。
3、任何一方欲变更、终止或解除合同,应提前三个月书面通知对方,并阐明理由,经双方同意后,方可对本协议及其附件进行变更、终止或解除。
第十一章 争议解决
甲、乙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出现纠纷应首先协商解决,协商解决不成,任何一方均有权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提起诉讼。
第十二章 协议生效及其他
一、 本协议经甲、乙双方签字或盖章后生效。
二、 协议履行中双方相互往来的函件、资料均视为本协议的附件,附件为本协议不可分割的一部分,其内容与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三、 本协议一式两份,甲、乙双方各执一份,具同等法律效力。
(协议正文到此结束,文本以中文打印,任何未经双方确认的涂改无效。)
甲方(盖章): 乙方(盖章):
代表签字: 代表签字: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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