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贷款诈骗构成犯罪,机关介入调查,根据刑法规定追缴违法所得并退赔被害人,但无法全部追回。被骗者应报警,收集证据并组织维权,人多力量大。刑法规定追缴违法所得、退赔被害人合法财产,没收财物上缴国库。
法律分析
网络贷款如果涉及到诈骗构成犯罪的,机关是会介入调查的,机关会依据《刑法》的规定对违法犯罪所得进行追缴,如果追缴的违法所得是属于被害人的,就会进行退赔,但不一定能全部追回被骗的财物。所以被网络贷款平台诈骗的应该注意以下的问题:
1、发现自己被诈骗后,第一时间应该报警处理,让机关介入调查。
2、尽量收集被诈骗的证据。如对聊天记录进行保存和截图,保留汇款、转账等的信息记录,对网贷平台进行截图等。
3、如果发现有其同样被诈骗人员的,可以和这些人组成共同维权的组织,人多力量大,对追回被骗的款项更有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六十四条规定:犯罪分子违法所得的一切财物,应当予以追缴或者责令退赔;对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当及时返还;违禁品和供犯罪所用的本人财物,应当予以没收。没收的财物和罚金,一律上缴国库,不得挪用和自行处理。
拓展延伸
如何防范网贷诈骗并保护个人资金安全?
在当前数字化时代,网贷诈骗日益猖獗,保护个人资金安全变得尤为重要。以下是一些防范网贷诈骗并保护个人资金安全的实用建议:
1.选择正规平台:选择信誉良好、有监管机构背景的网贷平台,避免使用未经认证的小众平台。
2.谨慎提供个人信息:不轻易泄露个人身份证号、银行卡号等敏感信息,以防被不法分子利用。
3.谨慎点击链接:避免点击不明来源的链接,特别是通过短信、邮件等途径收到的链接,以免陷入钓鱼网站的陷阱。
4.多重身份验证:启用多重身份验证功能,如短信验证码、指纹识别等,提高账户安全性。
5.定期更换密码:定期更换网贷平台和银行账户的密码,确保密码的复杂性和安全性。
6.警惕高回报诱惑:不轻易相信高回报的投资项目,避免成为投资诈骗的受害者。
7.保持警惕:时刻保持警惕,关注网贷行业的最新动态和风险提示,及时采取相应的防范措施。
通过以上措施,可以有效防范网贷诈骗并保护个人资金安全。然而,要牢记安全意识,不掉以轻心,时刻保持警惕是最重要的。
结语
网络贷款涉及到诈骗构成犯罪时,机关会介入调查并依据刑法规定追缴违法所得。被网络贷款诈骗的人应该第一时间报警,收集证据并与其他受害人组织维权。根据刑法第六十四条,违法所得应予追缴或退赔,被害人的合法财产应及时返还。在防范网贷诈骗方面,选择正规平台、谨慎提供个人信息、警惕高回报诱惑等措施都是重要的。保持警惕并采取适当的安全措施是保护个人资金安全的关键。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三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二)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三)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四)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五)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五节 金融诈骗罪 第一百九十五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一)使用伪造、变造的信用证或者附随的单据、文件的;
(二)使用作废的信用证的;
(三)骗取信用证的;
(四)以其他方法进行信用证诈骗活动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2020修正):第二编 分则 第三章 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罪 第四节 破坏金融管理秩序罪 第一百七十五条之一 以欺骗手段取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贷款、票据承兑、信用证、保函等,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给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特别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单位犯前款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前款的规定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