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诈骗十万元可判多少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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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诈骗罪】诈骗公私财物,数额较大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罚金或者没收财产。本法另有规定的,依照规定。根据《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关于办理诈骗刑事案件具体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第一条 诈骗公私财物价值三千元至一万元以上、三万元至十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上的,应当分别认定为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规定的“数额较大”、“数额巨大”、“数额特别巨大”。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人民可以结合本地区经济社会发展状况,在前款规定的数额幅度内,共同研究确定本地区执行的具体数额标准,报最高人民、最高人民备案。 那么接下来我们把这个问题延伸下:案例:谎称帮人办事 女子诈骗10万获刑四年并罚金近日,江西省南昌市西湖区人民依法审结一起诈骗案,以诈骗罪依法判处黎某有期徒刑四年,并处罚金人民币十万元;责令其退赔被害人喻某人民币105100元。经审理查明:2016年8月,被告人黎某因需要修理电脑联系上被害人喻某,聊天中得知喻某想让自己孩子择校到更好的小学读书,黎某于是向喻某透露其姐姐在部门工作,可以帮忙“搞定”这件事情。随后,黎某在其姐姐毫不知情的情况下,借助自己的手机分别以本人及冒用其姐姐的身份登录手机微信,与喻某聊天,并虚构各种事实取得喻某信任,8月20日,收取喻某送来的现金人民币5000元;8月22日至27日,先后四次骗取喻某微信转账人民币4000元。2016年8月31日至11月16日间,黎某又谎称其姐姐有关系帮助喻某申请办理廉租房,采取相同手段,通过收取现金和微信转账等方式,骗取喻某人民币34400元。见喻某未起疑心,2016年9月至11月期间,黎某以能帮办低保、帮喻某老婆解决工作和借款做生意为由,先后骗取喻某人民币15000元、4700元、42000元,所得款项均被其消费挥霍。一审认为,被告人黎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虚构事实、隐瞒,骗取他人财物价值人民币105100元,数额巨大,其行为已构成诈骗罪。被告人黎某归案后能如实供述其犯罪事实,依法可以从轻处罚;其多次诈骗,可酌情从重处罚;其违法所得,应予责令退赔。据此,依法作出上述判决。以上便是律师整理的内容,可以为您解答相应的问题。 该内容由 赵军律师 和 律说律答 共创回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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