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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间借款纠纷管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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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民事诉讼法》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这其中的“被告住所地”同时也符合我国诉讼法一贯的“原告就被告”原则,因此被告住所地无疑是有管辖权的。但是原告住所地是否具有管辖权呢?这个问题的答案,原则上是可以的,原告可以在自身所在地提起诉讼,依据是《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根据此条规定,原告所在地在此种情况下被认定为了“合同履行地”,因而其具有管辖权。”因此,我们可以发现,在另一种情况下,如果双方对合同履行地另有约定,或者依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可以确定履行地的,则不能再以原告住所地作为管辖选择的依据,这一点值得我们注意。

一、网购后,买卖双方发生纠纷,应在哪方的提起诉讼

1、协议管辖

《民事诉讼法》规定,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可以在书面合同中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

如果你与店主在清单或者购买凭证上有签订协议管辖,则应依照协议规定的管辖行使诉权,即可以到管辖协议上约定的进行起诉。

2、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

如果双方没有签订管辖协议,则可以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四条的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据此,网络购物的买方应该在卖方的住所地,或者是买卖合同的履行地的人民进行管辖,你在二者之间有选择权。

对于选择合同履行地的问题,根据《最高人民关于适用若干问题的意见》第19条的规定:购销合同的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地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没有约定的,以交货方式确定合同履行地。采用送货方式的,以货物送达地为合同履行地;采用自提方式的,以提货地为合同履行地。

这时就需考虑你的网购中是由哪方出的邮费,如果是“包邮”,那么就相当于是卖家送货,由卖家将货物交付给承运人以运交买家,此时合同履行地为买家所在地;如果是“不包邮”,那就相当于由买家自己提货,由买家委托承运人去货物所在地取货,此时合同履行地为卖家所在地。

二、合同提起法律诉讼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

合同诉讼地必须在甲方所在地么,答案是不一定。民诉法第二十三条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所以,首先在当事人合同诉讼地没有约定时,被告住所地和合同履行地的都是有管辖权的,所以不一定是要在甲方所在地。其次,民诉法第三十四条还规定了合同双方当事人可以自行约定管辖,具体内容如下:合同或者其他财产权益纠纷的当事人可以书面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合同履行地、合同签订地、原告住所地、标的物所在地等与争议有实际联系的地点的人民管辖,但不得违反本法对级别管辖和专属管辖的规定。综上,合同诉讼地不是必须在甲方所在地,当事人可以根据法律选择与合同有关地方的管辖,没有约定的,也可以由被告所在地和合同履行地管辖。

【本文关联的相关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最高人民关于审理民间借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第三条借贷双方就合同履行地未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事后未达成补充协议,按照合同有关条款或者交易习惯仍不能确定的,以接受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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